安徽省气象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
理 事 长 胡雯
副理事长
傅云飞 高仲辉 徐 胜 罗志祥 王行舟 丁 浩
刘 东 卢燕宇
常务理事
赵 萍 魏合理 王珍珠 方文贵 陈晓辉 蒋跃林
黄显良 王家武 李 锐 王东勇 吴必文 盛绍学
王 凯
秘书长
杨 彬
安徽省气象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成员
序号 | 姓 名 | 学会职务 | 性别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技术职称 | 专 业 |
1 | 胡雯 | 理事长 | 女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 正研级高工 | 大气探测与遥感 |
2 | 傅云飞 | 副理事长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教授 | 大气物理学 |
3 | 高仲辉 | 副理事长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副总工程师 | 研究员 | 电子工程 雷达专业 |
4 | 徐胜 | 副理事长 | 男 | 九三学社 社员 | 汉族 | 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信息中心)、 副总工程师 | 教授级高工 | 大气物理 |
5 | 罗志祥 | 副理事长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水稻研究所、所长 | 研究员 | 作物遗传育种 |
6 | 王行舟 | 副理事长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地震局、副局长 | 正研级高工 | 固体地球物理 |
7 | 丁浩 | 副理事长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民航安徽空管分局、 副局长 | 工程师 | 经济法学 |
8 | 刘东 | 副理事长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安徽光机所、 副主任 | 研究员 | 光学 |
9 | 卢燕宇 | 副理事长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副所长 | 正高 | 农业资源利用 |
10 | 杨彬 | 秘书长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主任 | 高级工程师 | 环境学 |
11 | 赵萍 | 常务理事 | 女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系主任 | 副教授 | 地图学与 地理信息系统 |
12 | 魏合理 | 常务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 研究员 | 光学 |
13 | 王珍珠 | 常务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 副研究员 | 光学 |
14 | 方文贵 | 常务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专家 | 正研 | 计算机科学 |
15 | 陈晓辉 | 常务理事 | 男 | 群众 | 汉族 |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 | 研究员级 高工 | 电子工程 |
16 | 蒋跃林 | 常务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农业大学 | 教授 | 农业气象 |
17 | 黄显良 | 常务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地震局、郯庐-大别地球物理研究中心主任 | 正高级 工程师 | 固体地球物理 |
18 | 李锐 | 常务理事 | 男 | 群众 | 汉族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副院长 | 教授 | 大气科学 |
19 | 王东勇 | 常务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气象台台长 | 正高级 工程师 | 天气动力学 |
20 | 吴必文 | 常务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气候中心主任 | 正研级高工 | 气候学 |
21 | 盛绍学 | 常务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气象信息中心主任 | 正研级高工 | 农业气象 |
22 | 王凯 | 常务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淮河流域气象中心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 高级工程师 | 电子信息工程 |
23 | 徐光来 | 理事 | 男 | 群众 | 汉族 | 安徽师范大学 地理与旅游学院 | 副教授 | 自然地理学 |
24 | 张红 | 理事 | 女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所长 | 正高级工程师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25 | 曹俊武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研究员 | 大气探测 |
26 | 陈少清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民航安徽空管分局,气象台副台长(主持工作) | 工程师 | 气象学 |
27 | 吴德成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 副研究员 | 光学 |
28 | 史俊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水文局,水情通信处副处长(正科级)、 二级主任科员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
29 | 张晓红 | 理事 | 女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气象局 应急与减灾处处长 | 副高 | 天气动力 |
30 | 孔俊松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气象局 观测与网络处处长 | 高工 | 计算机 |
31 | 陆大春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 高工 | 大气探测 |
32 | 汪明光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副主任 | 高级工程师 | 大气探测 技术 |
33 | 叶金印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安徽分院院长 | 正高级 工程师 | 水文与水资源 |
34 | 许义伍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气象局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 工程师 | 大气科学 |
35 | 陶国清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气象局 财务核算中心主任 | 工程师 | 经济管理 |
36 | 袁野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主任 | 正高级 工程师 | 天气动力学 |
37 | 徐建鹏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 | 高级工程师 | 大气探测 |
38 | 王新来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黄山气象管理处处长 | 工程师 | 农业气象 |
39 | 陈庆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九华山气象管理处处长 | 工程师 | 计算机及应用 |
40 | 张脉惠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气象信息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五级职员 | 高级工程师 | 行政管理 |
41 | 程文杰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合肥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巢湖气象局局长 | 工程师 | 法学 |
42 | 张学贤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淮北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 | 工程师 | 天气动力学 |
43 | 张健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亳州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二级巡视员 | 工程师 | 大气科学 |
44 | 祁宦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宿州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 | 副研级高工 | 应用气象 |
45 | 柴化全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蚌埠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 | 高级工程师 | 大气物理 |
46 | 王新泉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阜阳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 | 工程师 | 大气科学 |
47 | 赵三立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淮南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二级巡视员 | 工程师 | 大气科学 |
48 | 杨海锋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滁州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 | 工程师 | 结构工程 |
49 | 陆太平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六安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 | 工程师 | 电视编导 |
50 | 洪伟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马鞍山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 工程师 | 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 |
51 | 孙大兵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芜湖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 | 工程师 | 公共管理硕士 |
52 | 程铁军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宣城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一级调研员 | 高工 | 大气物理 |
53 | 徐进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铜陵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 | 工程师 | 大气科学 |
54 | 程东兵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池州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 | 副高级 工程师 | 天气动力 |
55 | 汪露生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庆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一级调研员 | 工程师 | 工商行政管理 |
56 | 朱翚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黄山市气象局党组书记、 局长 | 工程师 | 气象学 |
57 | 庄桂元 | 理事 | 男 | 群众 | 汉族 | 铜陵市紫金矿产品加工技术研究所、总经理 | 副研究员 | 机电 |
58 | 丁志鸿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 经济师 | 会计 |
59 | 张帅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 汉族 | 合肥中科光博量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工程师 | 光学 |
60 | 黄宗胜 | 理事 | 男 | 群众 | 汉族 | 合肥谐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经济管理 | |
61 | 夏营威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云能天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计算机视觉研究室主任 | 高级工程师 | 光学 |
62 | 周泉 | 理事 | 女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行业拓展部、能源经营部总经理 | 工程师 | 通信工程 |
63 | 孙凯 | 理事 | 男 | 群众 | 汉族 | 淮北市西园中学、教师 | 中教一级 | 地理教育 |
64 | 孙西美 | 理事 | 男 |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省宣城中学,综合实践课程中心主任 | 副高 | 地理教育 |
65 | 汪家根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舒城县万佛湖镇中心学校,总支书记、校长 | 中学 一级教师 | 汉语言文学
|
66 | 李峰 | 理事 | 男 | 群众 | 汉族 | 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 教师 | 中教一级 | 地理科学 |
67 | 张卫东 | 理事 | 男 | 中国共产党党员 | 汉族 | 安徽中科天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 计算机及其应用 |
安徽省气象学会常设办事机构为安徽省气象学会秘书处,由4名专职管理干部及2名财务人员组成,受常务理事会和省气象局党组的领导,向理事会负责。接受省科协、中国气象学会、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局的指导与管理。
学会秘书处基本业务编制4名,其中秘书长1名,下设学术交流部、科学普及部、期刊编辑部。
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省气象学会的日常工作;
2、对本省市级气象学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3、对口联系中国气象学会以及其他各级各类学会组织;
4、牵头组织相关学科学术交流;
5、负责省气象局科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牵头组织气象科普宣传;
6、负责《气象与减灾》的编辑工作;
7、根据中国气象局8号令、9号令,负责对全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资格认定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省施放气球人员的资格认定。
8、完成省气象局党组、省科协、中国气象学会、省民管局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
秘书长:杨彬,电话:0551-62290177
学术交流部:
科学普及部:许明荣,电话:0551-62290077;朱亚宗,电话:0551-62290078
期刊编辑部:刘忠平,电话:0551-62290079
安徽省气象学会章程
(2021年5月8日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安徽省气象学会,英文名称:Anhui Meteorological Society,缩写:AHMS。
第二条 安徽省气象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安徽省气象科学技术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单位和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学术性、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联系安徽省气象及相关学科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安徽省气象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和登记管理机关安徽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安徽省气象局是支撑单位,业务活动接受中国气象学会指导。办事机构设在安徽省气象局。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
本会以“谋气象学术之进步与测候事业之发展”为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和动员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学会工作在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中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反映气象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气象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探索和掌握气候规律,大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持续推进气象现代化和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服务,为气象及相关学科科技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在安徽省合肥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气象科技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气象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开展青少年气象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三)建立气象科技专家库、智库,为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四)接受有关部门委托进行气象科技政策、规划、科研项目的论证和评估,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职能,组织开展气象相关科技成果评价,参与气象及相关专业资格认证、面向社会的技术职务(称)资格的评审;
(五)组织气象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推动标准、规范实施;
(六)推动行业创新和技术进步,举办气象科技展览、展会,依法依规开展气象科学技术奖励,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七)面向会员开展气象科技及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培养和举荐人才,按照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气象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气象科技文献、气象学术刊物和科普刊物及相关的音像制品;
(十)推动气象科技的交流、协作,组织气象技能竞赛,支持科学研究,发挥学会在气象行业内外的纽带作用;
(十一)反映气象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十二)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十三)加强跨领域、跨地区学会间的联系,开展有关交叉学科及区域性的组织协作交流。接受和组织开展气象科技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国内、外气象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接受和组织海峡两岸气象科技、人员的交流协作;
(十四)举办为气象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其他科技活动;
(十五)开展其他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业务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需拥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在气象学术、科研、业务、服务等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个人会员: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气象和相关专业的科技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气象和相关专业的科技人员;
3.气象和相关专业大学本(专)科毕业,从事实际工作三年(大专五年)以上,并有一定专业知识水平者;
4.虽非高等院校毕业,但已具有相当工作经验和学术、技术水平的气象或相关专业的科技人员,热心的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科技管理或科普组织的管理工作者及其他有关人员;
5.气象或与气象科技有关专业的在校学生,经所在学校或院(系)证明可申请为会员。
(二)单位会员
凡依法登记并与本会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科研、教学、管理、企事业单位及学术性团体,愿意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可申请为单位会员。
各市气象学会可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常务理事会委托秘书处审批个人会员,常务理事会审批单位会员。
(三)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优惠权。同等条件下,优先在本会刊物上发表文章;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受聘担任本会学科(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委员以上学会职务;
(六)享有本会表彰奖励、人才举荐提名资格;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学术、科普及其他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选举和罢免监事;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六)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七)决定终止事宜;
(八)决定设立表彰和奖励事项;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涉及换届改选事项的会员代表大会,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及选举办法,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筹集活动经费、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一)决定荣誉职务的确立及人选,决定奖励、表彰事宜和荣誉称号的人选;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委托秘书处组织召集。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本会的监督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但连续不超过2届。监事会由3-9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 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专职工作人员及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三)监督本会财务运行管理情况,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三十条 监事会发现本会开展活动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气象相关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任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理事长人选由支撑单位提名。
第三十二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三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2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四条 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可由副理事长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五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六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经理事长授权签发有关文件。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七条 安徽省气象学会秘书处为本会办事机构,是理事会领导下、授权秘书长具体负责的常设专职业务机构。支撑单位应对本会办事机构提供必要的人力、物资、经费支持,为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保障。支撑单位对其编制内的学会负责人进行调动,应先征求学会常务理事会的意见。办事机构根据工作人员的编制性质,执行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可对专职人员进行选聘和招聘。
第三十八条 本会理事会根据业务活动开展需要,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为加强领导和联系业务工作,委员会应分别挂靠在某一业务、科研或教学单位,主任委员由挂靠单位提名,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组成,由常务理事会认可后发放聘书或通知。各专业委员会是理事会领导下的具有专业代表性的工作机构,其职责是:
(一)制定本专业的学术活动计划;
(二)召开本专业的学术会议和组织其他科技活动;
(三)提出本专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建议;
(四)评选本专业的优秀论文,推荐本专业的科技成果;
(五)承办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委员会的活动由主任委员根据我省业务、科研工作的进展,结合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届内召开(或与国家、区域联合)1—2次学术会议。挂靠单位应给予经费资助。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或理事单位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安徽省气象局和安徽省科协拨款资助;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二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相关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五条 本会注销登记、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必须依法接受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8日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安徽省气象学会成立于1961年11月30日,是安徽省气象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公益性的全省学术团体之一,是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是本会的主管单位),是发展安徽气象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安徽省气象学会从成立至今,已经是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会现有71位理事,理事及会员均来自气象系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民航、部队、水文、环保、水利、农业、地震、国土资源、信息产业、上市公司、相关企业等。现有单位会员60个,个人会员2000余名,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占80%以上,均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开拓进取,为气象科技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建设和防灾减灾奉献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多年来,安徽省气象学会始终坚持正确的办会宗旨,紧紧围绕国家和安徽气象事业建设的中心任务和社会对气象科技的需求,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学术交流丰富多彩,内外交流活动不断;气象科普工作形式多样,传播科学效果显著;气象期刊质量逐步提高,为气象科技人员搭建展示水平互相学习的舞台;积极承担社会服务职能,参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活动。建立和完善自主活动、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不断加强学会的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学会活动的水平和质量,努力把安徽省气象学会建设成在学术上有权威、在社会上有地位、对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有凝聚力、自身发展有实力的省级先进的学术性团体。2002年至2012年连续十年被学会杂志社评为“学会之星”,获得“十连冠学会之星”称号。
近年来,安徽省气象学会安徽省气象局党组和省科协的领导下,在中国气象学会的指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学会具有跨行业、跨部门和多学科人才的特点,进行内部合作、外部横向联合,共同开展有声、有色、卓有成效的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及科技咨询服务。自2015年以来,连续每年被中国气象学会评为全国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四年一次,理事会一年一次,并设有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2017年4月19日成立了监事会。2017年7月20日经中共安徽省科技社团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功能型党组织—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气象学会理事会委员会。学会办事机构秘书处有专职人员5名,兼职人员(财务)2名,秘书长实现专职化。
科学普及、学术交流方面形成了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活动。
2006年起,每二年举办一次“淮河流域暴雨·洪水学术交流研讨会”(目前已举办八届),促进了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淮河流域四省在暴雨洪水气象监测技术、预报预警方法、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借鉴和提高。2001年起每二年举办一次“苏皖两省大气探测、环境遥感与电子技术学术研讨会” (目前已举办十一届),探讨气象探测和装备技术现代化。此二研讨会涉及面广,收到论文及参会人数多、交流踊跃。利用这跨省、跨行业的交流平台,广泛交流、深入研讨、开阔思路和眼界、得到启发,为今后的工作带来新动力、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树立了我会学术交流活动的品牌。2019年支撑单位安徽省气象局与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此为契机,创办了“气象科技创新高峰论坛”(现改名为“江淮风云”气象科技创新论坛),并于2020年8月召开了“首届气象科技创新高峰论坛”暨“第八届淮河流域暴雨·洪水学术研讨会”。2021年创办首届长三角气象标准化论坛,成为长三角气象部门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的一个重要平台,对长三角气象标准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未来,我会的目标是整合创建高层次学术交流品牌,形成不同规模层级的学术交流平台,学术交流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每年“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普日活动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气象科普活动和青少年气象夏令营。多次获得中国科协和省科协特色科普活动、优秀科普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或先进集体表彰。编写的《安徽省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教育读本》,印制50万本免费发放到全省各小学,作为小学生科学常识必读课本,2010年获第八届全国优秀气象科普作品书籍类一等奖,结合此项工作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教育进校园”活动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反响,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编写的《中学生气象知识与实践》获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科普作品三等奖。2013年5-12月举办了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建设美好安徽”为主题的《安徽省气象部门气象科普作品创作大赛》(之后每2年举办一次)。大赛分作品征集、初评及推荐、终评及表彰、宣传及推广四个阶段进行。共收到30个单位报送的150件科普作品,其中有11个地市报送58件中、小学生作品。如此众多创意新颖、制作优良的作品既是气象科普工作的成果,又是现代气象业务的最新结晶。用大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和表现形式,普及气象科技知识,是气象业务服务的重要延伸,是气象防灾减灾效益在全社会得到实现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另外还连续举办“安徽省中学生气象科普竞赛”、“全省气象科普讲解大赛”、“安徽省气象科普知识网络竞赛”等一系列活动。重视科普团队建设,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及“气象科普志愿者”队伍,组建“安徽省气象学会科技志愿服务先锋队”促进党建与科普融合。多年来的积累已逐渐形成四赛两队一网站的科普品牌,即安徽省气象科普讲解大赛、安徽省气象科普创作大赛、安徽省中小学气象科普竞赛活动、安徽省气象科普知识网络竞赛,安徽省科技志愿服务专家团、安徽省气象学会科技志愿服务先锋队,安徽省气象学会网站。同时加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创建,除了向科技部、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协、省科技厅、省科技厅推荐科普教育基地,同时开展安徽省气象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两年一次)。
2021年我会成功入选省科协认定的首批10家“示范省级学会”。2021年5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及理事会,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结合示范省级学会建设项目,我会坚持党建引领,加强自身建设,履职四个服务,学会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学习二十大精神,开展主题教育。2022年我会顺利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注入“质量管理”的理念,进一步梳理和规范了学会工作流程和质量目标,有效提升了学会“四服务”履职能力。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安徽省气象学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细则,推进青年科技人培养,并于2023年确定2名托举对象予以资助,开创了人才建设的新局面。2022年制定了《安徽省气象学会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组织广大会员开展科技伦理知识宣传学习及主题征文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治引领,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科研生态环境,加强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教育引导会员坚守底线、严格自律,引领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争做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团结凝聚广大会员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在本会章程允许的业务范围内,积极探索,努力开拓进取,先后开展了团体标准制修订、气象科技成果评价及气候好产品评价等技术咨询服务,科技咨询服务取得了拓展性成果,成为唯一一家被中国气象学会评为2022年度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拓展奖的省级学会。
下一步我会将本着党建引领,按章办会的原则,在安徽省科协领导下,安徽省气象局支持下,中国气象学会指导下,再接再厉争创5A级学会,打造一流学会。
(2023年6月更新)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气象学会理事会委员会于2017年7月经省科技社团党委批准成立。2021年5月8日安徽省气象学会召开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理事会,本届理事会成员68名,其中党员59名。为进一步加强学会党委建设,充分发挥学会党委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实现学会理事会换届同时学会党委同步调整,经理事会党员理事推荐,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气象学会理事会委员会,胡雯同志任党委书记,傅云飞同志任党委副书记,高仲辉、罗志祥、王行舟、丁浩、刘东、卢燕宇、杨彬同志任党委委员。
测试
学术交流简介
由安徽省气象局主管,安徽省气象学会主办的《气象与减灾》(Meteorology and Disaster Mitigation)是我省气象学术界唯一有省内刊号的科技期刊(安徽省内部资料准印证号:00-066)。刊物主要栏目有:研究与分析、技术交流或台站交流、工作研究、学会动态等。为全省气象科技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宣传防灾减灾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提高期刊的质量水平,2014年起刊物特别设立了“安徽省大气科学与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论文专栏。
办刊宗旨: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繁荣我省气象科学事业、促进学术交流的方向,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突出气象科技期刊的特色,坚持面向基层台站、面向业务、面向科研的方针,及时宣传报道气象科技的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和新的科研成果。
《气象与减灾》编辑委员会,下设编辑部,负责刊物的编辑与刊印。
主办单位:安徽省气象学会
技术支持:安徽智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5006714号-1 版权所有©安徽省气象学会